下面是夫妻关系结束时,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常见问题。
- 只要夫妻关系结束,即可进入财产分割程序,不需要等到拿到离婚证之后。
- 只要事实或同居关系结束,即可进入财产分割程序。
- 关系结束,以分开居住并明确告知对方感情破裂为标志,或即使是在同一屋檐下分房而住, 或是在同一张床上但没有性关系。如果对方要否认分居开始的时间,责任在于对方需要拿出证据来证明那一时间并没有分居或感情没有破裂。分居是物理性的,很难否认,但感情破裂是精神层面的,时常没有实质证据。因此告知对方感情破裂以书面形式为妥。
- 对于有结婚证的夫妻,通常需要在拿到离婚证的一年之内向澳家庭法院提交财产分割的申请。如果超过一年,需要向法庭解释为什么在一年之内没有提出财产分割的申请,如属于法庭考虑的范围,法庭批准后才能开始财产分割的法庭程序。
- 对于事实夫妻,通常需要在一起居住两年以上才能在澳洲家庭法之下进行财产分割的法庭程序。但如果这对事实夫妻之间已有孩子,或一方对家庭的经济贡献巨大,这居住两年的要求则不再适用。
- 对于事实夫妻,需要在夫妻关系结束两年内提交财产分割的法庭程序。
- 夫妻双方需要把所有在各自名下的财产放在一个资产池中按照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配考虑,除非另有其他文件说明有一些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夫妻之间有婚前财产协议或婚中财产协议,或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借贷协议。
- 财产包括婚前财产也包括婚后财产,无论该资产在哪里。财产可以包括,房产,现金,股票,养老金,汽车,生意,专利,等其他有形或无形资产及负债。
- 法庭主要考虑夫妻各自对家庭的经济与非经济贡献,年龄,居住时间,婚前财产,婚后财产,工资收入,有无孩子,孩子归属,婚姻中各自的健康状况,离婚后的工作和收入能力, 离婚后身体健康及生存能力等因素来进行财产分配。
- 法庭不考虑离婚中是否有对错方,以及是谁提出离婚。离婚的原因理论上不会对财产分割造成影响。
- 法庭没有一个通用的计算公式,通过以上因素准确计算出各自所得,但考虑的方法是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先是按照平均分的情况下计算出各自所得,再考虑其他因素后进行百分比的调节。
- 结婚或同居时间越长,婚前财产对分配结果影响越小。婚后财产累积越多,婚前财产对分配结果影响越小。孩子越多,婚前财产对分配结果影响越小。
- 婚后累计的财产,除非一方的经济贡献特别巨大,基本要进行平分,因为对于一个家庭很难分清什么贡献对这个家庭更重要,因为没有一方的非经济贡献,另一方的经济贡献也就成为不可能。
- 孩子的归属影响财产分配;如果一个或两个未成年孩子归妻子抚养,而妻子没有工作,则孩子越小,妻子所得的百分比就越大, 因为法官要求这个家庭需对孩子负责,并要保护孩子的最大利益。
- 在离婚或分居的情况下,财产分割或转换可以豁免印花税。
- 如果双方可以达成协议,最终可以以双方律师起草并签字的财产协议或由法庭颁发的同意令表现出来。
- 在财产协议中可放进任何和财产相关的事宜, 只要双方达成一致。
- 一旦分居,各自需要考虑是否要重做一份遗嘱, 是否需要改变养老金的受益人,是否需要更改授权书。
- 对于有结婚证的夫妻,夫妻分居后,在没有拿到离婚证前,如一方去世且没有遗嘱, 另一方可按照去世方的配偶来继承财产。所以分居后,应该立刻订立或更改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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