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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设一个反诽谤群。此群的目的是宣传澳洲诽谤法以及免费提供反诽谤建议、识别诽谤言论以及判断诽谤者是否有潜在辩护。凡是对诽谤法有兴趣的人都可扫以下二维码加入。我们还设立了针对澳洲家庭法、继承法、刑法、商业法、社团法、雇佣法、房产法等法律的普法群,对这些法律感兴趣的群友可从该链接加入,https://heraldlegal.com.au/en/wechatgrou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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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聊历史记录
为便于管理和分类,对于以下话题进行标号。
- 诽谤的定义; Definition
- 诽谤言论的发表; Publication
- 诽谤言论的发表者和传播者; Publisher
- 诽谤言论中所暗含的意思; Imputation
- 诽谤者可能的对抗方法; Defence
- 如何对抗诽谤者的对抗; Reply to Defence
- 举证原则和方法; Onus of Proof and Standard of Proof
- 被诽谤者可以得到的赔偿金额和赔偿类型等。Damages, Aggravated damages, and Special damages.
- 案例分析; Case study
- 调解;Mediation
————— 2021-11-19 —————
王刚律师 10:27 pm
只要能规避诽谤就不是诽谤。
欢喜光 10:28 pm
什么是规避诽谤?
王刚律师 10:33 pm
一个人懂了诽谤法,知道什么是诽谤,
————— 2021-11-20 —————
王刚律师 12:35 am
我们在该群中,所要涉及的关于诽谤的话题有,诽谤的定义,
王刚律师 9:51 am
由于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关于言论自由,
王刚律师 10:12 am
所以在美国由于举证责任在原告,但凡原告有一些不可说出的东西,
飞星 10:14 am
那种故意不说名字, 含沙射影, 又不能录音,
王刚律师 10:53 am
即使不说名字,只要能对上号造成名誉损失的,都可能是诽谤。
王刚律师 11:13 am
希望在澳华人提高反诽谤意识,避免诽谤。在澳洲,
王刚律师 11:36 am
为便于管理和分类,我对于以下话题进行标号。
1. 诽谤的定义; Definition
2. 诽谤言论的发表; Publication
3. 诽谤言论的发表者和传播者; Publisher
4. 诽谤言论中所暗含的意思; Imputation
5. 诽谤者可能的对抗方法; Defence
6. 如何对抗诽谤者的对抗; Reply to Defence
7. 举证原则和方法; Onus of Proof and Standard of Proof;
8. 被诽谤者可以得到的赔偿金额和赔偿类型等。Damages, Aggravated damages, and Special damages.
9. 案例分析; Case study
王刚律师 12:37 pm
[1] 诽谤的定义。诽谤是指那些捏造事实,毁人名誉,情况严重的行为。
上善若水 12:52 pm
经常在澳洲电视或广播panel里 有的评论员刻意贬低华人 常引起华人的气氛,这也可以通过法律渠道起诉吧
王刚律师 12:54 pm
[1] 在审理诽谤案件中,因为程序多、耗时长、消耗大,
王刚律师 1:02 pm
[1] 根据澳洲各州诽谤法,
王刚律师 1:05 pm
只要有单独个体认为其名誉受到损害,可以有standing 起诉该评论员。
王刚律师 9:20 pm
在澳洲各州,诽谤的有效诉讼时效期是一年。超过一年的,
斯坦福大学 9:23 pm
@王刚律师 赔偿有标准吗?
王刚律师 9:55 pm
[8] 关于赔偿,分非经济类赔偿和经济类赔偿。
经济类赔偿,包括由于诽谤所造成的各类经济损失,如失去合同、
王刚律师 10:48 pm
[10] 如果法庭要求被告做抗辩,法官基本认定诽谤成立的可能性很大,
————— 2021-11-21 —————
王刚律师 10:04 am
群友的提问,如果不涉及隐私,
王刚律师 10:53 am
[8] Aggravated damages, 属于非经济类赔偿,是对那种情节恶劣,
王刚律师 11:38 am
[10] 是否是诽谤言论,以及是否有对抗方法,甚至赔偿数额,
王刚律师 11:54 am
[7] [8] 原告即被诽谤者有责任举证受损害程度。
王刚律师 1:49 pm
在本群中我已经转发过的信息和发言,群友可以转发。
因我对该群中的群友有知情责任,
王刚律师 4:04 pm
[2] 关于诽谤言论的发表。涉嫌诽谤言论,可能是口头的或书面的;
王刚律师 4:19 pm
[2] 诽谤言论大多数情况是含沙射影,
王刚律师 5:16 pm
[2] 通常诽谤言论发表后,需要在当地的地区法院或州高院提交诉状, 要视赔偿额度和案件复杂程度。
王刚律师 9:43 pm
[2] 当诽谤言论传播给第三方时才可能构成诽谤。
类似的其中一个免责申明如下:
Disclaim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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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刚律师 10:07 pm
[2] 发布在互联网上不一定被诽谤法认可为发布,
Claire Chang 10:10 pm
请问王律师,像google my business上面的评价是否属于诽谤范畴。
王刚律师 10:17 pm
@Claire Chang 如果评价是就事论事,可以有对抗如诚实的意见 honest opinion; 但如果是直接扣帽子,如“最差的“ “最不道德行为” 等,基本可定性为诽谤。
Claire Chang 10:20 pm
就是需要把事件描述清楚即可?
王刚律师 10:25 pm
@Claire Chang是这个原因。诽谤言论可能发布在任何地方,关键要看是否是诽谤。
————— 2021-11-22 —————
ciao 6:51 am
@上善若水 这方面案例很多,华人打诽谤官司的也越来越多。这是好事,
一心二田三斗米 12:32 pm
@王刚律师 请教一下,诽谤与诬陷有区别吗?
我理解的诽谤是用虚假事实在公共媒体中传播,
诬陷呢?同样用虚假事实面对面、不公开的侵害被诽谤者进行侵害。
王刚律师 1:28 pm
根据我前面谈到的关于诽谤的定义,诽谤的范畴大于诬陷。
王刚律师 1:30 pm
@一心二田三斗米 在澳洲,诽谤不分公开不公开。
————— 2021-11-23 —————
王刚律师 3:55 pm
我这里所说的subjective 是指法官个人以他作为一澳洲普通人的角度去评估是否具有诽谤含义
王刚律师 3:58 pm
为了克服这些subjective, 诽谤案设立陪审团,由一组人来确定是否有诽谤含义,
————— 2021-11-24 —————
王刚律师 7:08 pm
【2】要区分诽谤(defamation)和有害的谎言(
王刚律师 7:31 pm
关于是从谁的眼光看问题及其重要,基本决定输赢。顺便提一句,
————— 2021-11-25 —————
Claire Chang 9:00 am
王刚律师,如果服务提供方在合同提供前和服务提供后,
王刚律师 11:38 am
您所说的情况属于商业纠纷,是仅限于两方之间的商业纠纷,
Claire Chang 11:41 am
就是必须要涉及公开信息?不只是针对一个人,
王刚律师 11:45 am
针对商品或服务提供商是否有能力提供合格的商品或服务所发布的虚
王刚律师 10:04 pm
在华人社区中,诽谤案常发生在社团中。
————— 2021-11-26 —————
王刚律师 7:11 pm
[2] 有些紧急情况,
————— 2021-11-26 —————
王刚律师 10:08 pm
【1】诽谤分民事诽谤和刑事诽谤。其中刑事诽谤是指诽谤者, 在没有一个合法的辩护情况下,
————— 2021-11-27 —————
ciao 7:46 am
查了一下,NSW还真有刑事诽谤罪,不知其它州有没有。
Christine 8:26 am
其实就算被诽谤了,普通人会去起诉吗?
ciao 9:03 am
个人认为,大陆背景华人好像一般不会轻易起诉(
“打官司是有钱人的游戏“这是大陆人的普遍认知,
ciao 9:07 am
“一个肮脏的国家,如果人人讲规则而不是空谈道德,
有人说这是胡适说的,有人说不是。谁说的不重要,
Christine 9:15 am
打官司除了金钱,还必须承受巨大的心理压力,当中过程繁琐,
ciao 9:36 am
心理压力主要是来自经济压力,对许多人是主要考虑因素之一。
王刚律师 10:00 am
“ciao:
@王刚律师 刑事诽谤有赔偿吗? 法律好像有“打了不罚,罚了不打“的原则”
——
@ciao 一个人犯了刑事罪,无论是否入狱,
ciao 10:03 am
拿就直接民事起诉诽谤? 刑事起诉,又难又没赔偿,为哪般?
王刚律师 10:12 am
“ciao:
拿就直接民事起诉诽谤? 刑事起诉,又难又没赔偿,为哪般?”
——
@ciao 刑事起诉诽谤分两种,一种是由警察起诉,一种是由个人起诉。
Claire Chang 10:18 am
就是都要通过DPP,DPP的英文全称是什么?
王刚律师 10:22 am
@Claire Chang The Office of the Director of Public Prosecutions (ODPP) is the independent prosecuting authority of New South Wales (NSW). https://www.odpp.nsw.gov.au/
王刚律师 12:21 pm
议会是制定法律的机构,法庭是裁判机构。
Christine 1:03 pm
大实话[强]这就是普通老百姓无法理解的,法律可以说公平,
ciao 1:49 pm
哈哈,偶然性肯定有啦,律师水准也差别很大,举几个反例都不难。
————— 2021-11-27 —————
王刚律师 12:21 pm
议会是制定法律的机构,法庭是裁判机构。
Christine 1:03 pm
大实话[强]这就是普通老百姓无法理解的,法律可以说公平,
ciao 1:49 pm
哈哈,偶然性肯定有啦,律师水准也差别很大,举几个反例都不难。
————— 2021-11-27 —————
Christine 2:30 pm
民事诉讼没有陪审团参与?
ciao 5:13 pm
民事诉讼一般没有,但诽谤官司,被告,
王刚律师 5:29 pm
@ciao 您的回复很对。在民事法庭很少用到陪审团,但诽谤案例外。
ciao 6:04 pm
@王刚律师 我听到过一种说法,民事诽谤的严肃性,介于刑事和民事直间。
王刚律师 9:02 pm
“ciao:
@王刚律师 我听到过一种说法,民事诽谤的严肃性,介于刑事和民事直间。
——
@ciao 是的,法官需要对是否有诽谤含义有很强的敏锐力,
————— 2021-11-30 —————
王刚律师 10:54 pm
【3】诽谤言论的发表者包括该言论的构思者、撰写者、编辑、
王刚律师 11:03 pm
【3】近日澳洲宣布要颁布新法抵制网络谣言。在新法下,
王刚律师 11:17 pm
【3】理论上一个人只要在和自己相关的网络设备上如手机、
王刚律师 11:40 pm
【3】如果一被告在辩护中只承认部分诽谤责任,
————— 2021-12-1 —————
王刚律师 8:29 am
“王刚律师:
【3】诽谤言论的发表者包括该言论的构思者、撰写者、编辑、
——
【3】这里特别强调发布者包括转发者。
王刚律师 10:53 am
之所以把诽谤者定义的如此广泛,
————— 2021-12-3 —————
王刚律师 11:10 am
【2】诽谤事件总是有起因的,
————— 2021-12-4 —————
王刚律师 11:49 am
【2】近日有群友提问是否可以起诉在YouTube 上的自媒体。澳洲的法律原则是,无论是否有免责申明在那里,
————— 2021-12-4 —————
王刚律师 6:09 pm
SEVEN CONSULTING PTY LTD v GOOGLE LLC BC202101572王刚律师 6:09 pm
该案例讲的是,
此案告诉大众,一个具有讽刺意味的视频或漫画,
————— 2021-12-6 —————
王刚律师 10:46 pm
【3】在诽谤案中自以为精明的诽谤者常常不暴露身份,也就是说,
“A factual inference (if A, B, C exists, Z exists), is open if, to quote the words of Knox CJ and Dixon J, ‘human experience would be contradicted if’ Z did not exist: see the cases referred to in Jones v Sutherland Shire Council (at 222 et seq). It follows that the inference will or may be drawn if general human experience (plain commonsense) will not become contradicted if the inference be drawn.”
在今年2月,在该案中,发生在一社团,Pan v Cheng; Zhou v Cheng [2021] NSWSC 30, 原告没有任何实质证据证明是被告发出的诽谤言论,
————— 2021-12-7 —————
王刚律师 7:14 pm
Website – Compensation
王刚律师 9:05 pm
以上是从2008年到2018年全澳范围大约200个诽谤案中法
————— 2021-12-9 —————
王刚律师 8:32 pm
【3】Google Review 上的诽谤者,FEDERAL COURT OF AUSTRALIA,SEVEN CONSULTING PTY LTD v GOOGLE LLC BC202101572
在该案例中,原告在他的 Google Business Review中受到诽谤攻击,为找到真正的被告,
————— 2021-12-16 —————
王刚律师 9:43 pm
[2018] NSWDC 274,又是社团诽谤案。
王刚律师 9:45 pm
SUM YUEN v JUSTIN YAT-KUN CHAN BC201840527 (1)
————— 2021-12-17 —————
王刚律师 12:10 am
SUM CHOW v CHI KEONG UN BC201740515 (1)
王刚律师 12:10 am
在这个社团诽谤案中,原告和被告都是社团领导,
————— 2021-12-23 —————
王刚律师 15:06
@Linda Wang 请发几个普法视频在此群。
Linda Wang 15:07
Linda Wang 15:07
————— 2021-12-27 —————
王刚律师 09:18
王刚律师 09:21
关于利益冲突,我在该视频中从以下方面做了说明:第一,利益冲突的概念;第二,常见利益冲突的形式;第三,检查利益冲突是必须环节;第四, 发现有潜在利益冲突时。希望微信好友观看、关注、收藏、转发!下面链接中含有各微信普法群的二维码,感兴趣的朋友欢迎加入!
https://heraldlegal.com.au/en/wechatgroups/
————— 2022-1-5 —————
Linda Wang 1-5 上午07:35:13
请关注我们的微信普法视频号,澳法先锋号,每天收听或收看一个法律常识,提高法律意识以及增强规避法律风险的能力!
Linda Wang 1-5 下午06:56:32
澳洲诉讼法系列-恶人先告状
2022年1月3号,王刚律师就对付恶人先告状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解释,并用实例做了说明。第一,恶人先告状的含义;第二,对付恶人先告状的法律原理;第三,举例说明;第四,脏手原则的现实意义。
请从下面链接浏览该视频, 请关注、点赞、转发该普法视频!
————— 2022-1-6 —————
Linda Wang 1-6 下午01:29:51
澳洲诉讼法系列-恶意诉讼
2022年1月5日, 王刚律师就如何对付原告的恶意诉讼,做了以下三个方面的解释和说明。第一,要求原告提供律师费押金;第二,法庭要考虑的因素;第三,对抗提供律师费押金的方法;
请从下面链接浏览该视频, 请关注、点赞、转发该普法视频!
————— 2022-1-10 —————
Linda Wang 1-10 下午02:30:55
在澳洲,人们经常遇到要寻找一个人或要调查一个人的资产情况。2022年1月6日王刚律师就通过司法途径寻找人或了解一个人的资产情况给与了十二种方法。
请从下面链接浏览该视频, 请关注、点赞、转发该普法视频!
————— 2022-1-13 —————
Luke 1-13 下午09:31:06
王律师 问您个事情。 您帮忙分析一下 给点建议。
Luke 1-13 下午09:31:19
生意买卖
Luke 1-13 下午09:31:30
买方律师 建议买家与卖家沟通 要求其surrendered leases. 而且是在没有签署 Sales Contract 前提下。这种操作是否符合程序 是否有问题?
Luke 1-13 下午09:35:31
原定合伙人 在了解生意后 拒绝签署shareholder agreements & confidentiality agreement 该如何处理
————— 2022-1-15 —————
王刚律师 1-15 下午01:31:03
在不签署合同的请况下,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果卖家接受买家的意见,surrender the lease 之后,买家可以直接和房东再进入租约合同。
王刚律师 1-15 下午01:39:43
如果因为不签署这两个协议而导致经济损失或项目失败,你可以以你的合作伙伴先不履行责任为由,你单方面结束合作关系并追究该合作伙伴的经济责任和损失。
Luke 1-15 下午01:41:33
问题就在于 买家迟迟不签Sales Contract。买家律师出这样的建议。我觉得买方律师有些不够专业。 如果以公平为基础。就应该双方利益均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 回头卖家Surrender Lease。然后买方还是不签 麻烦的会是卖家。而且 房东也说了 买方不签署Sales Contract(Lease proposal attached) 看不到买家是否是 genuine buyer
王刚律师 1-15 下午01:48:46
律师在代表客户时,只考虑自己的客户的最大利益,不会考虑是否对对方公平。如果你的律师考虑不周,而损失了你的利益,那是他的责任而不是对方律师不公平。
Luke 1-15 下午01:56:55
明白!也就是说 没有明确的行业准则。合理与否 拿人钱财 替人办事 就是唯一的准则?
王刚律师 1-15 下午02:01:20
律师不是公平的化身,而是为了客户利益最大化的化身。如果不愿客户利益最大化,就不是一个称职的律师,或应该立刻辞职。
理查 1-15 下午02:01:32
他的意思是对方律师不需要对你公平和负责@Luke
理查 1-15 下午02:01:42
这个是你的律师责任
王刚律师 1-15 下午02:01:50
以上虽然是商业法群中的讨论,但涉及人们对律师角色的理解,适合所有群友阅读。
————— 2022-2-8 —————
王刚律师 0430999888 2-8 10:02:46pm
关于宣称一个人在某岗位谋取私利是否为诽谤的问题。在此案的第20页,被告宣称原告在社团管理中谋取个人利益,但没有证据证明此事。被告认为虽然他没有证据证明此事,但他认为他的这个宣称并不构成对原告的诽谤。法官认为,把原告描述为在特定岗位上谋取私利在诽谤案中很常见,例如案例Marshall v Smith [2013] WASC 452 和案例 Singleton v Ffrench (1986) 5 NSWLR 425) 都非常典型, 因为一个人以公谋私会被澳洲一个普通人认为是需要被强烈批评的事, 很显然是属于诽谤。 法官宣布被告此项诽谤罪名成立。
王刚律师 0430999888 2-8 10:28:11pm
本案中,法官认为下面宣称都是诽谤:宣称一个人挪用公款、骗取钱财、欺骗会员、违法犯罪,粗暴对待会员、是另一个人的打手或傀儡。
[SUM CHOW v CHI KEONG UN BC201740515]
————— 2022-3-2 —————
Annie, 王刚律师助理 3-2 1:09pm
澳洲诽谤法系列-微信诽谤
2022年2月18日王刚律师就微信群内的诽谤做出解释,谢谢您的收看,敬请关注、订阅、转发我们的普法视频
————— 2022-3-3 —————
王刚律师 0430999888 3-3 7:36pm
这是一个在2021年打到澳洲联邦最高院的诽谤案例。被告在自己的脸书上转载一报纸文章后,有人在被告的脸书的评论区对该文章中涉及的原告进行了诽谤,而该报纸文章并没有对原告诽谤。原告无法找到评论的发布者,但起诉了被告,认为被告是诽谤法中所定义的发布者publisher, 要求被告承担全部责任,被告几次败诉后上到联邦高院。 联邦高院维持原判,认为被告是诽谤法定义的发布者,即使是第三方留下的评论,被告需要承担全部责任。尤其是说了这段话,
“Adopting the quotation in Webb v Bloch from Folkard, the Court
said that “all degrees of participation in the publication” of defamatory matter are
publication31. Far from supporting the appellants’ argument as to intention,
Trkulja v Google LLC confirms that the correct meaning of publication, which
was given in Webb v Bloch, is that any act of participation in the communication
of defamatory matter to a third party is sufficient to make a defendant a
publisher.“
该原则是说,任何参与该诽谤言论的一方都是诽谤的发布者,包括出谋划策的人,起草者,修改者,发布者,转发者,平台的提供者等。只要被定性为发布者,就需承担诽谤的责任,就要做出对诽谤的辩护。除非能辩护成功,否则要承担赔付原告的所有损失。附上案例以供参考。
Fairfax Media Publications Pty Ltd v Voller
Nationwide News Pty Limited v Voller
Australian News Channel Pty Ltd v Voller
[2021] HCA 27
Date of Hearing: 18 May 2021
Date of Judgment: 8 September 2021
S236/2020, S237/2020 & S238/2020
————— 2022-8-7 —————
王刚律师 0430999888 8-7 3:58pm
最近有网友提醒我,在我的微信普法群中有网络诈骗人员,加其他群友后大谈各类投资理财产品。以下是我的建议。第一,大家要警惕,不要轻易相信投资建议。第二,不要轻易成为骗子的微信好友;第三,我无法判断哪位群成员是骗子;第四,即使我踢除此成员,他可能会以另一个微信进入。第五,微信群没有功能限制加群友。第六,请在自己的微信中设置成拒绝被加为微信好友。
————— 2022-9-13 —————
王刚律师 0430999888 9-13 8:34pm
最近为我们的南澳华联会客户在一系列诽谤案中拿到一个公开集体道歉。
王刚律师 0430999888 9-13 10:32pm
在南澳华联会会员之间的诽谤案中,我们为姚萌先生和刘燕女士恢复了名誉。
燕姐 9-13 10:49pm
谢谢王律师!
Mark姚萌 9-13 11:30pm
@王刚律师 0430999888 感谢王律师,所有被告人集体公开道歉,结果来之不易
————— 2023-11-19—————
王刚律师 11-19 12:54pm
拒绝回答双重问题 在法庭上如果在一个问话中你被问到两个问题,你要拒绝回答。在剑拔弩张的法庭问话情况下,要有能力识别在一个问话中有两个或多个问题,判断的关键是你的回答是否对一件你不承认的事做了承认,如果是的话,那就是双重问题。例如,你被问,当你开门时你是否看到受害人?无论你回答看到或没看到,你都间接承认了是你打开的门,但事实是门不是你打开的,是谁打开的门可能是该案的关键,因为是开门触发了凶器。
王刚律师 11-21 01:38pm
在诽谤诉讼中,Qualified Privilege 是涉及法律理论最复杂的一个对抗方法。首先要弄清楚概念,Privilege 是指被保护的特权,就是说某人在某岗位上可以公开讲这些话,应该不被视为进行诽谤;Qualified 是指具备一定的条件下的;合在一起就是只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某人在某岗位上可以公开讲这些话,应该不被视为进行诽谤。
王刚律师 11-22 01:30pm
使用Qualified Privilege的条件
谁可以使用Qualified Privilege进行对抗
Qualified Privilege的适用范围主要是具有责任维护公司职员、广大公众或会员利益的那些人,如公司董事或公职人员或协会负责人等。
涉嫌诽谤的言论传播范围
要想用此对抗,涉嫌诽谤的言论必须传播在相关人的范围内,超越合理的传播范围就不具备使用此对抗方法。如本是公司范围的事你却传播给了公司外的其他人。
发布者对涉嫌诽谤的言论的认识
要想用此对抗,发布者在发布时必须认为该言论是真实的。如果发布者在发布时就知道内容是不真实的,对抗即失败;如果发布者在发布时很任性,根本不顾该信息是否是真实的,也根本没有做任何调查研究,该对抗也失败。
王刚律师 11-22 01:38pm
诽谤群内有一些是当前澳洲各州法庭中诽谤案的原告或被告,我所发信息请仅仅作为参考,不要依赖我的信息采取行动。
————— 2023-11-30—————
王刚律师 11-30 00:33am
Bruce Lehrmann v Network Ten
最近引发关注的诽谤案是前自由党雇员Mr Bruce Lehrmann在联邦法院起诉Network Ten和电视著名主持人 Ms Lisa Wilkinson, 由于 Network Ten and Ms Lisa Wilkinson在2021 年2月在一个叫做The Project 电视节目中暗指Mr Lehrmann在2019年3月22日酒后在首都Canberra国会大厦在前上议院Linda Reynolds的办公室沙发上强奸了他的同事Ms Brittany Higgins。虽然该报道没有直接点名Mr Lehrmann, 但从其他辅助信息中可以推断出强奸Ms Higgins的人是指 Mr Lehrmann。
在这几天的听证会上,Mr Lehrmann 否认曾经和 Higgins 发生过任何性关系,也否认和 Ms Higgins有任何超越工作的亲密关系。 Ms Higgins 说事发当天她喝了很多酒,在她醒后她发现Mr Lehrmann在她身上。当天Ms Higgins并没有报警,只是第二天和她的同事说起此事但也没有说是强奸,后来此事逐渐升级。
被告的主要对抗是公众利益以及有条件的特权保护,宣称他们有责任把这些信息公布与众。被告没有证据证明在播放此节目前 Mr Lehrmann知情这个报道并进行过评论。
Mr Lehrmann 说此诽谤彻底摧毁了他,使他失去经济赞助,失去朋友的信任, 失去家人的联系,使他完全孤立了。Mr Lehrmann 要求法庭对此诽谤审判实时在线播放与公众。链接是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ScG1ZWOY_E, 明天继续开庭。澳洲联邦法院公布了所有和此案相关的文件,公众可以从这个链接访问,https://www.fedcourt.gov.au/services/access-to-files-and-transcripts/online-files/lehrmann#103
我个人认为被告的两个主要对抗都不会成立,原告会赢此案。 首先,被告的对抗方法之一公众利益,不会成立,因为普通民众并不关心发生在国会大厦里的私情即使有的话,把工作干好即可;其次,被告的另一对抗方法即有条件的特权保护也不会成立,请见我前面总结的有条件的特权保护的适用条件,该电视10台和主持人在没有让原告评论的情况下是不能肯定就一定发生了强奸,所以电视10台和Ms Wilkinson都不能对一个听说的事就说此事一定发生了,那么在此情况下,就需要得到Mr Lehrmann 对此事的评论。其次在不明确强奸的情况下没有必要用电视节目的方式向公众公开此事,因为此事涉及Mr Lehrmann的重大利益,那是要把一个人直接摧毁掉的方式;如果仅仅是性骚扰或不雅行为,那么相关利益方应是国会大厦中的人,不是公众,因为公众对国会中发生的调情之类的事没有兴趣;所以有条件的特权保护也不会成立。没有让Mr Lehrmann 进行评论是两被告的最大失误。这样一个诽谤可能毁了Mr Lehrmann的整个政治生涯,如果Mr Lehrmann 发挥正常,赔偿数额会在澳币30万以上加律师费。从目前的证据进入情况,我认为 Mr Lehrmann的证词可以被信赖。此次代表Ms Lisa Wilkinson 又是 Ms Sue Chrysanthou SC.
王刚律师 11-30 11:16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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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Fan 1-19 10:56:40AM
你好,我想问一下某人欠我钱,我可以在他inst留言还钱吗? 谢谢
澳洲王刚律师 1-19 11:49:53AM
可以。但要说明具体情况,如借款时间、金额、利息、还款期限等。最好要事先和该人打招呼,通知他你要张贴什么,在哪里张贴,问他是否对这些事实有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