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家庭法允许合法夫妻之间或事实夫妻之间,就将来如果离婚或分居该如何分配财产事宜,而事先制定财产协议。 该财产协议可制定在婚前,婚中或离婚后。任何一个家庭法下的财产协议可对下列事情做出约定: 如何分配房产,财务,以及债务 如何分配养老金 如何提供配偶抚养 在下面这些情况下,夫妻之间可能考虑制定财产协议: 在结婚或同居前夫妻双方的财产数量有较大差别时; 在结婚前甚至在婚中,一方预测到将来可能会得到大量财产所得或继承; 在分居或离婚后,分割财产,转名并豁免印花税时; 为使一财产协议有效,双方必须书面签署这个协议而且双方必须都接受了独立的法律意见。财产协议是双方的约定,是一个合同,而不是一个法庭命令。如将来协议中的一方对该协议的约定有异议时,由法庭来决定该协议是否有效。 虽然一个财产协议在一方去世之后仍然有效,财产被保护的一方可立遗嘱把遗产留给家人,但该家庭法下的财产协议并没有权利规范如果在还未离婚或分居时其中的一方去世,生的一方是否可对死者的遗嘱提出异议的问题。 为防止另一方用继承法中的家庭条款来挑战死者的遗嘱,我们建议夫妻双方同时再做一份放弃遗产纠纷的协议 (Deed of Release), 这样可确保万一一方去世,另一方不能对死者的遗嘱提出异议,而使死者的遗嘱得以顺利执行。什么情况下可挑战遗嘱,可看我的文章"遗嘱纷争"。 结束
下面是夫妻关系结束时,关于夫妻财产分割的常见问题。 只要夫妻关系结束,即可进入财产分割程序,不需要等到拿到离婚证之后。 只要事实或同居关系结束,即可进入财产分割程序。 关系结束,以分开居住并明确告知对方感情破裂为标志,或即使是在同一屋檐下分房而住, 或是在同一张床上但没有性关系。如果对方要否认分居开始的时间,责任在于对方需要拿出证据来证明那一时间并没有分居或感情没有破裂。分居是物理性的,很难否认,但感情破裂是精神层面的,时常没有实质证据。因此告知对方感情破裂以书面形式为妥。 对于有结婚证的夫妻,通常需要在拿到离婚证的一年之内向澳家庭法院提交财产分割的申请。如果超过一年,需要向法庭解释为什么在一年之内没有提出财产分割的申请,如属于法庭考虑的范围,法庭批准后才能开始财产分割的法庭程序。 对于事实夫妻,通常需要在一起居住两年以上才能在澳洲家庭法之下进行财产分割的法庭程序。但如果这对事实夫妻之间已有孩子,或一方对家庭的经济贡献巨大,这居住两年的要求则不再适用。 对于事实夫妻,需要在夫妻关系结束两年内提交财产分割的法庭程序。 夫妻双方需要把所有在各自名下的财产放在一个资产池中按照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分配考虑,除非另有其他文件说明有一些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夫妻之间有婚前财产协议或婚中财产协议,或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借贷协议。 财产包括婚前财产也包括婚后财产,无论该资产在哪里。财产可以包括,房产,现金,股票,养老金,汽车,生意,专利,等其他有形或无形资产及负债。 法庭主要考虑夫妻各自对家庭的经济与非经济贡献,年龄,居住时间,婚前财产,婚后财产,工资收入,有无孩子,孩子归属,婚姻中各自的健康状况,离婚后的工作和收入能力, 离婚后身体健康及生存能力等因素来进行财产分配。 法庭不考虑离婚中是否有对错方,以及是谁提出离婚。离婚的原因理论上不会对财产分割造成影响。 法庭没有一个通用的计算公式,通过以上因素准确计算出各自所得,但考虑的方法是按照公正公平的原则,先是按照平均分的情况下计算出各自所得,再考虑其他因素后进行百分比的调节。 结婚或同居时间越长,婚前财产对分配结果影响越小。婚后财产累积越多,婚前财产对分配结果影响越小。孩子越多,婚前财产对分配结果影响越小。 婚后累计的财产,除非一方的经济贡献特别巨大,基本要进行平分,因为对于一个家庭很难分清什么贡献对这个家庭更重要,因为没有一方的非经济贡献,另一方的经济贡献也就成为不可能。 孩子的归属影响财产分配;如果一个或两个未成年孩子归妻子抚养,而妻子没有工作,则孩子越小,妻子所得的百分比就越大, 因为法官要求这个家庭需对孩子负责,并要保护孩子的最大利益。 在离婚或分居的情况下,财产分割或转换可以豁免印花税。 如果双方可以达成协议,最终可以以双方律师起草并签字的财产协议或由法庭颁发的同意令表现出来。…
在澳大利亚,离婚是一个司法过程,必须到法院申请并由法院判决方能生效。家庭法是联邦法律,在全澳范围内基本是一样的,只是西澳的家庭法与其他州稍有不同。离婚申请可提交到任何一个澳范围内的家庭法院。 无论结婚证是哪个国家颁发的,只要是和澳家庭法互相认可的, 澳家庭法院都可判决离婚。提出离婚申请的人叫申请人,另一方叫应答人。离婚首先看是否分居,没有分居,就谈不上离婚。离婚与双方是否同意离婚无关,只要分居到了十二个月,即使应答方不同意,申请人也可申请离婚并成功获得判决。离婚没有谁对谁错,不设过失方, 一方不能够用对方的过错试图阻止离婚。申请离婚时,不用民事诉讼概念,也没有原告和被告,而只用申请、申请方和应答方。无论申请人能不能找到应答方,以及应答方做不做回复,法院都可能判决离婚。甚至和申请人和应答人的地理位置也无关,无论双方人在哪里,都可以判决离婚。 提出离婚申请的申请人可以是澳公民或永居,也可以是在提出申请前一年内通常居住在澳大利亚的国际人士。这样的国际人士,在法院判决离婚时,需要有合法的签证,无论是有效实质签证或过桥签证。另外一方找不到了,结婚证丢失或不可能再拿到了,都可要求法院豁免相关法律程序并判决离婚。 离婚的法律要求 在澳大利亚,离婚必须建立在婚姻已不可挽回的情况下,如法院看到有任何挽回的可能性,就不会判决离婚。具体来讲,离婚有两个条件。第一个条件是必须夫妻分居不少于十二个月,这个条件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都不例外。如果两人已分居了,但后来又恢复了同居,如这个同居不超过三个月,法院可忽略这个短暂的同居,但12个月的分居将不会包括这个短暂的不超过三个月的同居时间。另一条是需要结婚两年以上。如达不到两年,也要离婚,那需要找一个家庭法院认可的家庭调解员进行调解,如调节无效,可豁免结婚两年的要求; 或有特殊情况经过法院许可也不需要结婚两年。如果有应答方不愿意进行调解,申请方只要有证据证明应答方已接到调解的通知但不愿意来就可算做已进行调解并无效。 分居的含义 分居主要是指再没有性关系, 和双方住在哪里没有关系。必须由婚姻一方将其终止婚姻关系的意向通过直接或间接的方式让对方知道。至于另一方不同意分居并不影响分居,即分居由一方的言语或行为即能体现, 不需要书面的证据。在法庭上,法官只关心婚姻关系是否破裂, 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是没有性生活。夫妻双方即使是继续在同一屋顶下居住但没有性生活,就是分居。或睡在同一张床上但没有性关系也算是分居。在同一屋檐下的分居,双方各承担一定的家庭义务并不影响分居。同一屋顶下的分居必须要有申请人和应答人双方的宣誓,如一方不能宣誓,则需要另一个证人的宣誓,这另一证人可以是任何成年人,他或她听到你说过或见过双方在不同的房间内居住或听说过双方在同一张床上没有性生活。 是否需要出庭 家庭法强调了父母的责任,在孩子未满18岁之前父母双方均应该承担照顾和抚养孩子的责任, 为了孩子的最大利益,父母双方需要共同承担抚育孩子。在这个离婚申请中,如果没有涉及低于18岁的孩子,你不需要去法院,无论这个申请是夫妻双方一个人提出的还是两个人共同提出的。在这个离婚申请中,如是有涉及低于18岁的孩子且这个离婚申请是由夫妻双方共同提出的, 且对该孩子已做出合适的安排,那夫妻双方都不需要去法院。在这个离婚申请中,如果有涉及低于18岁的孩子,且这个离婚申请是由夫妻中的一方提出的,那么提出申请方必须上庭。如果申请人被要求上庭,但没有上庭,那么法院可以延期或不予审理该离婚申请。如申请方有困难出庭,例如距离太远,有疾病,花费及安全因素,如法院同意,可使用电话的方式出庭。 离婚中的孩子问题 在离婚中双方如果有孩子不满18周岁,双方必须在对孩子的监护权,生活,教育等所有方面达成一致的情况下, 才能在非对抗的情况下双方共同提出离婚。如在任何一方面不能达成一致,一方就需要首先提出离婚,由法院来判决孩子由哪方监护以及双方如何共同承担孩子的抚养义务和各自对孩子的权利。…